答: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,是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主体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的重要举措,是激发医院内生动力的必然要求。通过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资产、人事、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,建立决策、执行、监督权相互分工、相互制衡的机制,理顺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,健全医院运行机制,既有利于调动医院自主管理的积极性和能动性,又有利于提高医院决策的科学性,也有利于加强政府对医疗行为的监管。《意见》明确提出:一要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,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决策监督机构,实行院长负责制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。二要优化内部运行管理,鼓励探索建立医疗和行政相互分工协作的运行管理机制。三要完善绩效考核,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,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、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、医院总体工资水平等挂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