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区、县(市)卫生计生局、相关医疗卫生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卡介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置工作,根据国务院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》和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》等相关规定,借鉴其它先进城市的管理经验,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《哈尔滨市卡介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规范》,现下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
2018年7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