处长:张玉莉 办公电话:84664507
贯彻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,拟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;负责中医医疗、预防、保健、康复、护理及临床用药等工作的管理。指导各类中医、中西医结合、民族医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执行;组织各级中医类考核、考试;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规划。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、应用和推广;保护濒临消失的中医药诊疗技术和名老中医技术传承。弘扬中医药文化,推广中医药科普知识;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,保护和开发中药材资源;开展中医药国际合作与交流;负责中医诊疗技术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