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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调查,我院没有名字为“王静蕊”的职工,其所反映的情况也并不属实:
一、关于“2009年进入儿童医院,直到2013年才签订编外合同制护士(四年啥社保不交)”的问题。
我院工作满一年的编外聘用护士,经护理部考核合格后均签订合同。不存在四年签订合同的情况。
二、关于“企业涨工资我们不长,事业张(涨)工资我们不长;近年来,市医院、医大,对在编与否员工全部进行了补发工资,财政拨款,儿童医院将专款,私用。”的问题。
2015年1月,我院调整了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,人均增资额为300元,所需资金均由医院负担。
2015年10月,按照上级文件通知要求,我院调整了编制内在职及离退休职工的工资标准,并进行了补发。“所需经费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。”我院为财政差额拨款单位,财政给予部分补助,其它资金由医院自己承担。不存在将专款私用的问题。编制内职工的工资标准调整后,我院已在计划出台编外聘用人员的增资方案,届时将提交院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。
三、关于“没有年假,没有日常福利”的问题。
根据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》的规定,我院职工工作年限满一年后,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。
凡在我院工作的职工均享有相应的福利。
因此,“没有年假,没有日常福利”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。
哈尔滨市儿童医院 |